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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特部长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批准了新的《著作权法》。该法于2026年2月13日刊登在《乌姆古拉公报》第5144期上,第61条规定其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后施行,即2026年8月12日。该法现已生效,取代了依据2/7/1424H第M/41号王室法令颁布的2003年著作权法,后者规范受保护作品已有二十多年。
关于新法的大部分报道都集中在处罚、许可以及人工智能训练例外上。但如果您经营的公司曾经为网站、应用或定制系统付过钱,真正会让您感受到影响的是第18条。它与盗版或侵权无关。它回答的是一个更简单、后果也更重大的问题:您为软件付款之后,软件的权利归谁?
三种情形,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
第18条区分了三种情况,每种都有自己的规则,而且每一种都以同样的限定语结尾:除另有约定外。
- 雇员在雇佣期间创作与雇主业务活动相关的作品:著作权归雇主所有。这是令人放心的情形,也是所有人都以为处处适用的情形。您在编的开发人员编写了公司内部销售系统,权利归您。
- 为他人创作的作品:财产权归作者所有。这就是外包情形:软件公司、自由职业者或设计机构按照您的指示、收取费用交付项目。法律并不推定付款就会转移所有权。
- 雇员创作与雇主业务活动无关的作品:财产权仍归雇员所有。您的员工在业余时间、在您的业务范围之外开发的东西,不属于您。
第二种情形就是陷阱,因为它描述了沙特市场上大多数数字项目的实际交付方式:公司聘请外部一方来开发应用、网店或内部系统。大多数企业主签完合同离开时,都以为那张发票买下了全部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,法律的说法恰恰相反,而两者之间的距离只是一句写下来的话。
不持有财产权实际会让您付出什么代价
财产权并不抽象。第9条列出了其涵盖的内容:复制、翻译和改编以及任何修改、发行、出租、向公众传播作品,以及一般性地许可其商业利用。持有这些权利的人决定作品能否被再利用、谁可以修改它,以及还能把副本卖给谁。
想象一下这对一家正常运营的企业意味着什么。三年前,您通过一份从未提及所有权的简短合同,从外部开发者那里购买了一套定制系统。如今,您想把源代码交给另一个团队进行扩展,或者把系统许可给一家兄弟分支机构,或者连同系统一起出售企业。在上述每一个时刻,持有复制、修改和许可权利的一方都不是您。
这并不意味着您一无所有。第12条规定计算机程序、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受其随附许可的约束,买方须遵守该许可的条款。但许可和所有权是不同的工具。许可赋予您在一定限度内使用的权利;所有权赋予您处分的权利。两者之间的差距,恰恰出现在您需要处分某样东西的那一刻。
即使其他一切都转移了,精神权利也永远不会转移
许多合同正是在这里被误读的。第7条将著作权分为精神权利和财产权。财产权可依第10条通过合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转移。精神权利则被第7(2)条描述为永久性的、不受时效限制、不得处分、不得放弃,并且不因授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用而消灭。
在实践中:即便您的律师起草了最有力的转让条款,把每一项财产权都转给了您,开发者仍保留署名为作者的权利,以及反对以损害其声誉的方式歪曲作品的修改的权利。这不是起草上的失误,而是任何约定都无法改变的法定规则。因此,应把所有权条款视为对哪些转给了您、哪些仍留在对方手中的精确描述,而不是一块橡皮擦。
此外还有关于集体作品的第17条:主持作品创作、加以管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和为自己的利益发表作品的人,享有行使著作权的专有权利,除另有约定外。这是另一条路径,有其自身条件,不能替代书面条款。
您的合同需要的条款
好消息是,上述一切都可以通过约定加以改变。“除另有约定外”这一表述不是漏洞,而是有意设计的出口:法律为什么都没写的当事人提供兜底规则,而对写了约定的当事人则尊重其约定。拥有自己系统的公司和不拥有的公司之间的差别,往往只是开发合同中的一个段落。
值得明确写明的内容:
- 财产权转让:清楚写明作品的全部财产权在验收时或全额付款时转归客户,而不仅仅是一份使用许可。
- 作品的界定:具体包括哪些内容。源代码、数据库结构、设计、内容和技术文档。宽泛的措辞只是把分歧留到以后。
- 开源及第三方组件:每个现代系统都构建在有各自许可的库和框架之上,没有人能转让它们的所有权。请索要组件清单及其许可,因为承诺对每一行代码拥有绝对所有权的条款,是无法兑现的条款。
- 源代码交付:如果没有实际交付源代码和代码仓库访问权限,所有权在您想更换供应商的那天帮不了您。把交付与明确的里程碑挂钩,而不是一个没有期限的承诺。
- 自由职业者和分包商:如果您的供应商引入了其他人,供应商必须先取得这些人的权利,才能将其转给您。权利链总是在最薄弱的一环断裂。
登记:一种推定,而不是授予所有权
第42条允许向沙特知识产权局登记作品,并对影响作品的修改和处分进行备案,同时规定登记构成对作品权属的可反驳推定。
因此,登记是可选的,它不会创造原本不存在的所有权。它改变的是举证责任。已经登记其系统、设计和原创内容的公司,在争议中被推定为权利人,直到有人证明相反为止,而不必翻找旧邮件来证明自己委托了这项工作。再配合一份明确转让财产权的合同,档案就完整了:一份书面协议,加上一份官方的转让记录。
更大的转变:从本地制造到本地拥有
第18条并非孤立存在。部长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批准了《国家知识产权政策》,延续了2022年12月启动的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》,后者的实施由沙特知识产权局负责监督。两份文件的方向一致:从保护权利转向运用权利,从承认无形资产转向把它们当作可以转让、许可和估值的经济资产。
对企业主而言,这意味着所有权问题不再是只在争议中才被提起的法律事务。它会在估值时、投资者进入时、收购过程中以及申请融资时被提出。无法证明自己拥有系统的公司,往往会在最糟糕的时刻发现这一点:尽职调查进行到一半时。
Origami的观点
我们正是第18条第二种情形所描述的那一方,所以我们直说:财产权的转让应当写进合同,把它留给兜底规则并不符合客户的利益。当我们开发定制系统时,代码、设计和数据的所有权会在写下第一个函数之前以书面形式确定,并且交付完整的代码仓库,而不仅仅是一个构建版本。一家为您开发系统却抵触这一条款的公司,是在向您透露它想要什么样的合作关系。
另一半事实是,绝对所有权是一种虚构。每个现代系统都依赖于有各自许可的开源库和框架,以及有各自条款的云服务。诚实的合同措辞会通过一份明确的清单,把我们转让给您的内容与您依据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内容区分开来。这种区分今天看起来只是技术细节,但在由律师而非程序员审查您的档案的那一天,正是它让档案经得起推敲。这一原则贯穿于我们的全部服务,也是我们对新法初步解读的延续。
本周需要回答的三个问题
您不需要完整的法律审查就可以开始。您需要就已经在运行的系统得到三个答案。
- 您的网站、应用或系统合同中,是否有明确转让财产权的措辞?如果完全没有提到所有权,您就处于第18条的第二种情形。
- 您是真的持有源代码,还是只持有一套能运行的系统和一个后台登录账号?前者是资产,后者是服务。
- 如今为您开发的是谁:在编的雇员,还是外部承包商?根据第18条,这就是自动获得的权利与需要书面约定的权利之间的区别。
如果答案令人不安,解决办法并不复杂。一份签署的、转让财产权的补充协议可以纠正已完成项目的状况,而在合同模板中加入一条固定条款可以防止问题再次出现。未来的合同比过去的合同容易处理,而两者都远比为公司每天赖以运转的系统打一场官司容易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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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我为应用向外部软件公司付了钱,那它难道不是我的吗?
并不当然如此。《著作权法》第18条规定,为他人创作的作品,除另有约定外,其财产权归作者所有。仅凭付款并不会把财产权转移给您,除非合同明确作出约定。相比之下,雇员在雇佣期间创作、且与贵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作品,依法律规定归您所有。
软件使用许可与拥有软件权利有什么区别?
许可赋予您在随附条款范围内使用软件的权利,第12条规定计算机程序、应用程序和数据库受该许可约束。拥有财产权则赋予您处分权:复制、修改、发行以及向他人授予许可。当您更换开发方、出售企业或将系统许可给另一方时,这种区别就会显现出来。
转让条款会把开发者的全部权利都转给我吗?
它会转移财产权,但精神权利不会转移。第7(2)条规定,精神权利是永久性的,不得处分或放弃,也不因授予经济利用而消灭。精神权利包括将作品归属于其作者,以及反对以损害作者声誉的方式歪曲作品的修改的权利。合同界定哪些财产权发生转移;它不会取消这些权利。
向沙特知识产权局登记软件是强制性的吗?
不是。第42条将登记规定为自愿而非强制,没有登记也同样受到保护。登记带来的是一种可被反驳的作品权属推定,在争议中将举证责任转向对您有利的一方。影响作品的修改和处分行为也可以在该局备案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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